各基層司法所、內設各股室、各律師事務所:
根據《關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切實履行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重大政治責任的通知》鉛辦發電【2019】24號文件精神和《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工作通報對接會精神》,對照中央掃黑除惡第15督導組通報的六個方面22個具體問題,按照縣委、縣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局結合實際、深入查擺,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政治站位方面
1、對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認識不足,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中央決策部署不深不透,對中央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重大意義、總體思路、目標任務尚未形成整體性認知,在思想認知、工作推進還存在“上熱中溫下冷”的現象。
整改措施:進一步深入學習習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學習貫徹中央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重大意義、總體思路、目標任務、方法步驟、打擊重點等,并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相關知識列入年度學習計劃,確保政治站位再提高、思想認識再深化。
責任單位:各司法所、局機關各股室
完成時限:4月30日前,并長期堅持
2、落實主體責任、第一責任意識不強,開展掃黑除惡的自覺性、主動性不夠,認為掃黑除惡就是公檢法部門的事,懲腐打傘就是紀檢部門的事,與本系統關系不大,壓力傳導不實的情況仍然存在。
整改措施:切實把這項工作擺在全局的首要位置來進行謀劃和推動,主要負責同志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親自部署、親自推動,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一是組織開展一次掃黑除惡責任剖析,緊扣掃黑除惡職責任務,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深入查找不足,剖析問題原因,明確工作責任。二是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作為一個重要內容,納入各司法所年終綜合考核;加大對司法所掃黑除惡工作的指導檢查力度,壓實各級責任。
責任單位:各司法所、局機關各股室
完成時限:4月30日前,并長期堅持
(二)依法嚴懲方面
3、律所律師辦理涉黑涉惡案件時,辦案經驗和能力相對不足。
整改措施:組織學習培訓“兩高”“兩部”關于辦理“惡勢力”“套路貸”“黑惡勢力”“軟暴力”刑事案件的4個意見,確保依法依規辦案。
責任單位:各律師事務所
完成時限:4月30日前,并長期堅持
(三)深挖徹查方面
4、司法局與公檢法部門掃黑打傘的協同性還待加強,移交移送線索較少。
整改措施:進一步強化與公檢法部門協同辦案力度,暢通線索移交、信息共享渠道,確保協同高效、除惡務盡。
責任單位:局掃黑辦、各律師事務所
完成時限:立行立改,并長期堅持
(四)綜合治理方面
5、對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相關工作研究不深,情況掌握不夠,本行業仍然存在亂象;線索摸排還不夠仔細、全面。
整改措施:突出本部門職能優勢,依法深入推進,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律師、社區矯正、普法宣傳等職能深挖線索。進一步加強兩類特殊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線索摸排。建立健全日常監管、專項檢查、亂象整治等方面的長效機制,推動掃黑除惡工作向綜合整治、堵塞漏洞進一步延伸。
責任單位:各司法所、局機關各股室
完成時限:立行立改,并長期堅持
(五)組織建設方面
6、有些司法所組織建設基礎薄弱
整改措施:進一步加強基層司法所規范化建設,積極落實“一統一、三共享、六個有”的主要措施,充分發揮其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的基礎作用。
責任單位:各司法所
完成時限:立行立改,并長期堅持
(六)組織領導方面
7、專題研究部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較少,針對我局制定出臺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相關指導意見不多,雖然明確職責分工、工作計劃、實施步驟等,但仍然存在推進較慢的問題,沒有形成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上下聯動機制。宣傳效果不夠明顯,干部職工群眾知曉率不高。
整改措施:加強專題研究力度,由局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領導小組出臺相關指導意見,制定相關工作推進計劃,保障我局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中穩步前進。加大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的宣傳力度,廣泛發動、全面收集各領域涉黑涉惡線索,并要立即展開核查、即刻上報。加強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宣傳,利用宣傳欄、微信公眾號、電子顯示屏、宣傳手冊、法律六進等多種形式,宣傳掃黑除惡重要意義、重大部署、重大戰果,形成“人人參與、人人喊打”的良好氣氛,切實提高群眾的知曉率。
責任單位:局掃黑辦、各司法所
完成時限:立行立改,并長期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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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4日
鉛山縣司法局人秘股 2019年04月24日
共印20份